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,《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生物特征识别安全规范》等九项团体标准已完成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17日-12月30日;
公示标准名称:
1.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生物特征识别安全规范;
2.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调用行为记录能力要求;
3.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7部分 定向推送;
4.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短信信息;
5.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录音信息;
6.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通话记录;
7.网络设备密码应用技术要求-交换机设备;
8.网络设备密码应用技术要求-路由器设备;
9.网络设备密码应用技术要求-通用要求。
如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。
电话:010-82052809;
邮箱:tafrb@taf.org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