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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标准公示
《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传感器》等六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

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,《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传感器》等六项团体标准已完成,现予以公示。

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31日-2021年1月14日;

公示标准名称:

1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传感器

2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房产信息

3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好友列表

4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身份信息

5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消费记录

6.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应用日志信息

如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。

电话:010-82052809;

邮箱:tafrb@taf.org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