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》等9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
《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》等9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
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,《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》等9项团体标准已完成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17日-10月28日。
公示标准名称:
1、《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》;
2、《APP推荐算法用户权益保护技术要求及测评规范》;
3、《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审计规范》;
4、《智能手表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》;
5、《智能电视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》;
6、《软件开发包(SDK)个人信息处理规范》;
7、《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部分:总则》(修订);
8、《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
第7部分:欺骗误导强迫行为》(修订);
9、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类与可卸载实施规范》(修订)。
如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。
联系人:房昕;
电话:010-82052809;
邮箱:tafrb@taf.org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