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规范》第1号修改单等2项团体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
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,《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规范》第1号修改单等2项团体标准修改单已完成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9日—3月22日。
公示标准名称:
1、T/TAF 083-2022《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规范》第1号修改单;
2、T/TAF 092-2022《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测试方法》第1号修改单。
如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。
联系人:房昕;
电话:010-82052809;
邮箱:tafrb@taf.org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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